護照簽證代辦

護照篇

*(首辦護照)*

  • 1.第一次辦理護照需先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人別確認(可跨縣市申請)、也可本人親自前往外交部辦理。

*(護照-正常件)*

大人&小孩已滿14歲(已領有身分證者) 費用$1700 工作天:14天 效期:10年

  • 1.身分證正本
  • 2.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(最近6個月內,2吋白底彩色大頭近照露耳、眉)
  • 3.※未滿18歲者:父母親或監護人其中一方之身份證正本。
  • 4.◎未滿18歲者:父母親離異請附上監護人身份證正本及三個月內有記事欄位 之戶籍謄本一份。 (內容須要顯示出:監護權是誰的戶籍謄本)
  • 5.※更改姓名者:三個月內有記事欄位之戶籍謄本一份。

孩童-未滿14歲,且未請領身分證 費用$1400 工作天:14天 效期:5年

  • 1.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正本或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
  • 2.白底彩色照片二張 (最近6個月內,2吋白底彩色大頭近照露耳、眉)
  • 3.父或母或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及正、反面影本各乙份

護照急件提前3個工作日取件,成年&有身分證件收$2700元 孩童$2300元

  • 1.☆尚有效期之護照遺失者需附上遺失報案單(護照效期最多給5年 ◎請特別留意申請書,遺失報案單的簽名需一致)。
  • 2.☆護照遺失需多一個工作天。*附遺失報案單
  • 3.**護照遺失件: 附警察局報案單及說明書
  • *護照遺失件: 附警察局報案單及說明書 **工作天15天 護照效期:5年
  • 4.請”客人”去各地區警察分局報案:請”警員” 務必要寫遺失經過,例如:因太久沒出國,在家中找不到。或是寫因為搬家遺失等,有的警員會漏掉沒寫,外交部還是會退件

台胞證篇

準備資料: 費用$1700 工作天:7天(不含假日) 效期:5年

  • 1.護照正本,護須為晶片護照,效期需六個月以上護照正本。
  • 2.二吋彩色白底大頭照六個月內照片一張,頭頂到下巴長度需在3.2cm~3.6cm內,露耳、露眉毛、露額頭、不可露牙齒,請勿穿白衣服、不得戴有色眼鏡
  • 3.已滿14歲請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
  • 4.(未滿14歲附戶口名簿影本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;未滿16歲者辦件需加附上監護人彩色身分證影本)
  • 5.未過期的台胞證,請附上正本+影本(請使用整張A4影印)
  • 6.改名或更改基本資料,請提供三個月內戶謄正本要完整記事
  • 7.遺失證明文件: 普通遺失$2700元 遺失+急件(趕4天)$3500
  • 8.台灣和國外遺失需附中文版在台任一警察分局報案證明正本(需有客人名字及遺失物品須註明台胞證)
  • 9.大陸遺失,附當次出境之單次台胞證正本+影本
  • *註一: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白底2吋近照,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須為3.2到3.6CM之間,需露耳朵、露眉毛、不可露齒、不可配戴粗框或有色鏡片之眼鏡,不得使用合成照片。
  • *註二: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皆須清楚完整的影本,請勿翻拍,需依原比例剪裁。
  • ※如有急件,請另外詢問業務。